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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多管齐下抢占新能源产业发展先机

编辑:梁盈豪2025-03-18 10:05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推动落实18条扶持措施,构建规模领先、创新引领产业生态体系。

南方电网V2G(车网互动)示范站。

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近年来,龙华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产业发展机遇,把新能源作为龙华“1+2+3”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2024年9月,龙华区出台《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措施包括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拓展技术应用场景等方面内容,共形成18条扶持措施。提出将重点支持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操作系统、线控底盘、车规级芯片、自动驾驶软件和算法、数字能源、智能电网、智能光伏、新型储能、氢能、节能降碳服务等新能源领域。

这一精心制定的政策,涵盖多维度、系统性的扶持举措,旨在构建规模领先、创新引领的产业生态体系,加速新质生产力发展,在新能源产业领域抢占先机,为龙华区乃至深圳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多管齐下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为了培育和扶持新能源优质企业,龙华区打出“组合拳”,在《若干措施》中设立了极具吸引力的奖励机制。对于首次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等相关称号的新能源企业,将按区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而对于年产值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新能源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园区的运营单位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提升龙华区新能源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同样重要。龙华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若干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重点领域高端论坛、峰会、展会等重大活动给予支持。

为鼓励辖区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寻找市场,龙华区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按照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政策,每年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而对于新招引的新能源领域优质企业,龙华区按区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支持,为区域产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全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在技术创新方面,《若干措施》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给予大力支持。对上一年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省、市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按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奖励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能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符合龙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科技项目,可单独组织论证,按规定给予支持。此外,对获得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办经费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

《若干措施》将突破“卡脖子”技术摆在突出位置,构建起多层级创新支持体系。比如,对国家级创新载体,按国家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配套资助。对省、市级创新载体,按省、市级资助金额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对区级创新载体,按其非财政资金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龙华区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为促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若干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协同创新平台给予资助。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平台建设已投入的50%,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且每年资助的协同创新平台不超过3家。

在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若干措施》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新能源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支持企业积极主导参与新能源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技术标准、市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标准等标准的制定、修订。对在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成效显著的单位,按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120万元的支持。

为加速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若干措施》鼓励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龙华区开展产业化,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对其成果产业化收入的5%给予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800万元的资助。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对获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资助的新能源领域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

积极拓展技术应用场景

《若干措施》高度重视技术应用场景拓展,对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加快虚拟电厂建设、提升车网互动水平、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拓宽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八方面进行扶持。

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技术方面,加快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飞轮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商业园区等积极配置用户侧储能系统,对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资助的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

加快虚拟电厂建设方面,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资源聚合平台并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对符合一定条件且并网投运的资源聚合平台,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支持在龙华区开展虚拟电厂管理调度示范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提升车网互动水平方面,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对纳入国家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资助的车网互动示范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资助。

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方面,鼓励能源服务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支持公共建筑、连片建筑群、大型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应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集中供冷、安全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多领域技术,实现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对实际建设投入5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0%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方面,支持以碲化镉、铜铟镓硒、钙钛矿等先进光伏技术为载体的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对获市级资助,在龙华区投资建成且并网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按照市级核定的实际发电量给予最高不超过0.2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累计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拓宽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方面,鼓励开展液态储氢、固态储氢、氢燃料电池发电等创新技术的研究示范,支持在数据中心、工商业园区、绿色建筑、无人机等应用场景布局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试点,对获市级及以上资助的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

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方面,鼓励低碳认证、碳足迹评价等碳管理服务产业发展,对为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百强企业等碳减排相关单位提供服务的,按服务企业数量、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方面,鼓励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旧储能电池高价值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

《若干措施》的实施,为龙华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活力。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龙华区将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起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为深圳乃至全国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贡献龙华力量。

龙华新闻记者 丁小梅/文 陈建华 蔡维泽/图


[编辑:梁盈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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