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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林地管理执法这样做

编辑:彭桂红 王容2023-11-22 16:29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绿色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11月17日,龙华区司法局联合观湖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第十八期《龙华“执”播 》行动,由龙华区观湖街道执法队的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林地管理执法检查。

深圳新闻网2023年11月20日讯(记者 彭桂红 杨雪敏 黄平静 梁盈豪 廖琬均)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绿色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11月17日,龙华区司法局联合观湖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第十八期《龙华“执”播 》行动,由龙华区观湖街道执法队的执法人员杨浩男、刘逸凡、刘涵亮、陈锦豪依法开展林地管理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杨林、林醒鹏、王超,区人大代表邹永芳、政协委员陈明翔全程参与行动进行执法监督。

林地执法撑起森林资源“保护伞”

作为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林地执法首次在《龙华“执”播》亮相,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街道办事处依法开展林地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本次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建筑工地是否存在非法毁坏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两方面问题进行检查。

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其范围红线须由林业部门来认定,不能仅看即时状态是否有林木覆盖去判断这个区域是否为林地。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深圳市一直致力于打造生态宜居的绿美鹏城,做好林地执法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擅改、毁坏林地不可取,林业审批需先行

执法人员带领大家进入一个正在修建的项目工地,要求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调查,确认使用林地范围、有无依法办理用林审批手续、占用林地的数量有无超过批准的数量。在步行无法到达的地方,执法人员采用无人机进行勘测,现场总体情况良好,并未发现林地损坏情况。执法人员请来第三方测绘人员到现场测绘检查,后续仍需要根据测绘报告判断该工地是否存在占用林地等情况。

据介绍,根据以往的执法经验,毁林行为大多发生在建筑工程周边。当执法人员接到相关线索后,会前往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的工程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核查取证,如确认当事人存在违规占林行为则依法进行查处。

推进复绿工作,筑牢森林屏障

随后,执法人员带领大家前往另一个工程项目现场,查看此前要求开展复绿整改的图斑,以了解后续的复绿验收工作。

据了解,土地监管部门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获得某个时间内所监管的土地范围内用地情况的图像后,会对所监管的土地用一定的规则进行分区编号,这个编号就是“图斑”。这片区域是被毁坏后需要恢复植被的图斑,现场执法人员根据该地负责人提供的审批资料,对照图斑,就能判断复绿情况是否达到要求。现场看到该缓坡种植了小灌木和绿草,植被覆盖率高,复绿效果好。

按规定复绿后,将由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执法人员总结,今天对两块林地进行实地执法检查,现场情况较好,同时为大家普及了林地的概念、林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市民发现身边有非法使用、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民意速办平台等渠道投诉举报。

人大代表邹永芳表示,“绿色宜居”是老百姓对生活的追求,建议执法部门做好前置工作,在林地加设现场标识,让市民知晓,希望能加强林地管理的宣传。

政协委员陈明翔表示,老百姓对林地的认识比较模糊,希望执法部门能加强监督巡查,像本次执法行动就很好,能提高公众对林地的保护意识。

普法小问答:

问题一:“非法毁坏林地”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定义是什么?

答:非法毁坏林地,是指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违法行为。

在未经过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林地上建造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其他行为破坏或占用了原本的林地,即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问题二:针对“非法毁坏林地”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在按流程取证立案后,会作出什么样的处罚?

答:根据《森林法》,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非法毁坏林地的行为,有关部门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根据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的面积确定处罚种类和裁量档次,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一定罚款。


[编辑:彭桂红 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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