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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刑事简案快办中心有效运行

编辑:孙梦婷2023-12-20 09:01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近日,有居民经过龙华公安分局清湖派出所时发现,该所左侧大门立着一块“审判庭”指示牌。在公安派出所里,为何会出现法院的“审判庭”?据悉,这是龙华区委政法委牵头,龙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及区司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率先建成的刑事简案快办中心。由该中心贴上“简案”标签的起诉案件,从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决的周期压缩到3至30天。

刑事简案实现“快诉快判”

梁某是一名具有盗窃前科的累犯,其再次在龙华区实施盗窃。公安机关刑拘侦查后认定为刑事简案,经侦协办审查认定为贴标简案。在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于7月17日移送起诉。因梁某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龙华区检察院于7月19日以梁某涉嫌盗窃罪向龙华区法院提起公诉,龙华区法院当日审查立案,于7月21日以速裁程序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采纳龙华区检察院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案件从逮捕到判决共历时2个月。如果按常规办案方式,案件从刑拘、呈捕、捕后侦查、移送起诉、起诉判决需要耗时5个月左右。

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当事人张某与被害人杨某某是朋友关系,于2023年3月26日在喝酒聊天过程中,因杨某某言语不当而发生口角,张某将杨某某打成轻伤二级,杨某某当场报警。张某在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后被刑事拘留。杨某某于3月31日出具谅解书,表示对张某酒后失控打伤他的行为表示谅解。公安机关于4月3日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将本案认定为刑事简案,于4月16日移送侦协办审查。侦协办将本案认定为贴标简案,公安机关于4月17日将本案移送龙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考虑本案的情况:张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被害人对矛盾的引发存在过错,张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和解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理情节,同时为了让双方关系得到修复、让张某能尽快回归正常生活,综合考虑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龙华区检察院于4月23日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并于24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整个案件从案发到以不起诉结案,共历时30天。如果依常规办案方式,此案要经过呈捕、捕后(或者不捕)继续侦查、移送起诉等多个环节,至办结至少需要三个月左右时间。

缩短办案期限提升办案质效

可以说,以上两起刑事案件能够实现“快诉快判”,均得益于龙华区刑事简案快办中心的成立。

今年5月6日,龙华区刑事简案快办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在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于2022年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简称“侦协办”)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增设讯问室、律师值班室、刑事审判法庭等办公设施。

龙华区刑事简案快办中心成立后,公检法三部门各自选派专业办理团队进驻该中心合址办公,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对案件进行预审查、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公检法司合址就地办理简案三大功能,实现刑事案件“一站式”流转,在严把案件质量、严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加速案件流转、缩短办案期限。

“龙华区刑事简案快办中心”的设立,有利于适应刑事轻罪简案占比高的办案实际,提升执法质量,维护案件当事人切身利益。经统计,近年来,龙华区公安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中,轻罪简案占比较高,大部分案情相对简单,证据比较充分,犯罪嫌疑人多是初犯、偶犯或是激情犯罪,且案发后多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可适用于简案快办工作机制,从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均走快速办理程序,让简案走上“快速路”,让人民群众不受身边小案诉讼拖累,提高对政法工作满意度。

截至11月30日,简案启动适用量提升了将近一倍。龙华区检察院简案办案组共受理龙华区公安分局移送的贴标简案668件,当月办结率达到70%。自龙华区刑事简案快办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贴标简案中起诉案件办理平均时限从10天降低至7天,不起诉案件办理的平均时限从20天降为10天,有效地加速了案件流转、缩短了办案期限、提升了办案质效。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判决的周期可压缩至3至30天,实现“快诉快判”目标,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得到实现。

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编辑:孙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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