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访

民治梅花山庄多栋别墅荒废 是因烂尾未能建设完善

        
        

编辑:卢东勃2017-10-15 23:33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近日,有网友发帖“民治梅花山庄,为什么有这么多荒废的别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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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讯 近日,有网友发帖“民治梅花山庄,为什么有这么多荒废的别墅呢?”文中提到,梅花山庄里面荒废的独栋别墅大概有20栋左右,这么好的地段,这么好的环境,这么好的房子,却长满了荒草,荒废掉了,真的让人唏嘘,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收到该网友的投诉后,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民治街道执法队立即到现场核查。

经核实,民治街道梅花山庄、嘉龙山庄原名为“梅花新村”,1991年初,经原龙华镇镇委、镇政府同意,成为龙华镇镇属企业在集体用地上统一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的别墅新村。1993年,受宏观经济调控影响,相继停工,形成烂尾;因修建布龙路,梅花新村被分割为梅花山庄、嘉龙山庄。两楼盘于2001年被宝安区政府确定为宝安区第一批问题楼盘,并于2003年明确了问题楼盘的具体处理意见,即保留梅花山庄、嘉龙山庄已建成区继续完善建设。但因各种原因,两楼盘自上世纪90年代“烂尾”以来,至今未能全面建设完善。

现梅花、嘉龙山庄实际保留用地52万平方米,原规划建设别墅842栋。梅花山庄总用地面积约3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别墅用地面积11.9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约595栋别墅(其中规划建设商品别墅195栋);现嘉龙山庄总用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约247栋别墅。目前,梅花山庄烂尾停工别墅108栋(有房产证1栋),未建空地12栋(有房产证1栋)。嘉龙山庄烂尾停工别墅32栋,未建空地3栋,均无房产证。

现具体分类处理如下:一是关于有房产证类,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深规土〔2013〕400号)规定,重建平地和危房;需装修的参照正规房地产装修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关于无房产证类,如需建设或拆除重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需依法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方可建设;烂尾楼、平地和危房严格控停,待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决定出台后按规定执行。龙华区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监管以装修为名的加改扩建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