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陈苏雅2025-12-04 20:50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11月26日上午,《龙华“执”播》第十一期在龙华区中医院项目施工现场顺利开播。
深圳新闻网2025年11月28日讯(记者 吴臻 杨雪敏 梁盈豪 通讯员 黄然)11月26日上午,《龙华“执”播》第十一期在龙华区中医院项目施工现场顺利开播。本期栏目聚焦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处置,由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人员梁栋、王志开展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张馨元、曹芳芳,龙华区人大代表梁路平全程参与监督,通过“直播式”执法检查,向公众直观展示并解读了建筑废弃物从产生、分类、运输到消纳的全过程合规管理要求。

执法亮相:多方监督,透明检查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观众介绍了本次检查的核心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排放建筑废弃物前必须办理排放核准,执行施工现场分类排放管理和建立台账,处置过程需严格遵循核准内容,签认电子联单,并落实车辆出场冲洗和视频监控等措施。
现场直击:五步流程,细致普法
项目负责人介绍,龙华区中医院项目在龙华区观澜街道,总用地面积32847.2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07860平方米,建成后为规模800床的三级甲等中医院,包含门诊楼、医技楼、行政楼、住院楼、疾控中心等。项目建设单位为龙华区工务署,施工单位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首先核验了项目的《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证》,重点检查了项目名称、处置建筑废弃物种类数量、运输及消纳单位等关键信息。执法人员现场普法:工程项目在排放建筑废弃物之前,首先要办理排放核准,后续的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核准内容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未办理排放核准就排放建筑废弃物,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实地检查执行施工现场分类排放管理工作的情况。本项目核准处置建筑废弃物包含渣土80万立方米和装修废弃物1600立方米,项目前期渣土的出土工作已顺利完成,目前项目处于主体装修阶段,需进行处置的主要是装修建筑废弃物。项目负责人表示已经制定了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收集、存放、运输等的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并建立台账。项目的装修建筑废弃物分类主要分两类,一是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包含木材、金属、纸皮等;二是可综合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包含混凝土、砖瓦、陶瓷、沥青以及塑料等。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施工现场分类排放管理工作:施工全过程按照建筑废弃物排放处置计划中的现场分类方案,分类收集、运输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并建立分类排放管理台账;以及第五十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分类排放管理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随后检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内容处置项目建筑废弃物,主要检查建筑废弃物运输和消纳的情况。项目负责人表示,已设置电子联单监管员,并提供电子联单台账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随后检查出入口监控系统,执法人员表示,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出入口配置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出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视频影像资料保存三个月。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三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对于有排放建筑废弃物需求的项目,办理排放核准后,必须要按照核准内容进行处置建筑废弃物,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核准的车辆运输、是否将建筑废弃物送至核准的消纳场所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也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最后,执法人员现场测试了车辆冲洗设备,要求确保车身整洁、车轮车厢无泥方可出场,并防止道路污染。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冲水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并对驶离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查验,不得允许车身不整洁、车轮带泥或者车厢外挂泥的车辆出场。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三万元罚款。
行动总结:知法守法,共护生态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本次行动进行了总结,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直观的检查与普法,引导所有工程项目熟悉法规,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规避法律风险。建筑废弃物处置事关生态环境,需要企业与公众共同知法、守法,守护美丽家园。
全程参与的人大代表梁路平点评,今天的执法检查,执法单位能够深入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希望施工单位由“被动整改”转向“主动管理”,全面应用电子联单和视频监控,让建筑废弃物“去向”有迹可查。

本期《龙华“执”播》通过真实、透明的执法现场,不仅普及了建筑废弃物管理法规,更展现了龙华区规范建筑市场、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实现了执法、普法与公众监督的深度融合。
普法小问答
Q1:如果发现违规处置建筑废弃物的情况,可以通过何种渠道联系区住建局进行举报?
A1:如果发现龙华区存在违规处置建筑废物的行为,可直接拨打我们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废弃物管理科的电话23336513进行举报。我们将严格为投诉举报人保密,立即核实反映的情况,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Q2: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最终被运往了哪里?
A2:建设工程排放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工程渣土、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工程渣土的去向主要有三个,一是去往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二是去往回填工地等消纳场所进行消纳,三是去往码头等水运中转设施外运进行跨区域平衡处置;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的去向目前是前往综合利用企业无害化消纳处置后进行综合利用。
Q3.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如何处置?
A3:居民家庭在有装修需求时,通过物业或社区工作站进行装修备案,对于装修废弃物的处置,小区有装修垃圾暂存点的,可投放至暂存点,由物业管理处预约合法消纳场进行处置;无暂存点的可密闭收集后,通过线上“装修垃圾收运”小程序预约合法消纳场所进行清运消纳或自行投放至合法消纳场所,消纳场所通过无害化消纳处置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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