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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谎称有人脉 入职后扮演供货商 求职者“画饼”骗走老板13万

编辑:梁盈豪2025-07-29 09:58内容来源:深圳晚报

新闻提要

深圳新闻网2025年7月29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求职者在面试中设下“反向骗局”,通过虚构关系、假扮高管等手段,骗取企业主13万余元。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合同诈骗案,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提起公诉,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3年5月,董某到深圳某科技公司面试时,当着面试官、公司负责人张先生的面,假装无意间透露自己知晓该公司因被某大型供货公司列入“黑名单”,无法正常采购仪器。紧接着,董某抛出诱饵称自己认识某供货公司高管,可帮忙解除黑名单,但需要1万元招待费去打点。

急于拓展业务的张先生当即通过微信转给了他1万元。不久后,董某告知张先生“黑名单已解除”,并提出可通过他向供货公司订购仪器。为获取信任,董某虚构了供货公司高管“娜姐”的身份,用另一微信号扮演“娜姐”与张先生沟通。

随后,“娜姐”以预收货款为由,又从张先生处骗走12万余元,这些钱款均被董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两个月后,张先生联系“娜姐”催货时发现对方失联,才意识到被骗并报案。罗湖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董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日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企业防范“反向骗局”,要“三查”,一是查身份,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合作方、求职者身份信息,不轻信“关系户”“内部人”说辞。二是查流程,建立规范财务审批和合作对接流程,涉及资金往来时多部门交叉核实,避免个人单独操作。三是查疑点,遇到“轻松解决难题”“大额订单”等“好事”时,及时排查反常之处,警惕“天上掉馅饼”的陷阱。

[编辑:梁盈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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