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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教育局发布5条“重要提醒”

编辑:陶倩2022-07-14 09:37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张瑜 通讯员 孟越)暑假在即,各类校外培训“摩拳擦掌”。为切实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失范行为给您带来损失,龙华区教育局发布了5条“重要提醒”。

提醒一

抵制暑期学科类培训

按照“双减”政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因此暑假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均属非法行为,此类行为将会被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请家长朋友们不要给孩子报名以“托管”名义或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噱头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提醒二

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若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选择正规机构,可现场查看其有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是否与证照一致。

请务必要求签署合同,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合同签订的底本,并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切勿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按相关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未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实行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均属违规行为,请家长增强辨别能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一次性超期缴费的,请家长不要冲动消费,谨防受骗。服务合同文本(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缴费发票、支付截图等资料是家长维权的重要凭据,请妥善保管收费单据,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提醒三

采取合法方式进行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当消费者与机构产生退费等纠纷时,可根据服务合同中相关内容的约定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一致,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四

警惕校外培训退费诈骗

近期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的预警提示,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教育部办公厅公文、冒充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犯罪。请各位家长朋友注意以下风险提示,谨防被骗。

如果遇到自称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主动退费的电话时,一定要保持警惕。相关政策要以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明事项可向教育、公安等行政部门核实。不轻信来历不明的文件、电话和短信,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正规退费流程一般会以原路返还的形式返给本人缴费账号,凡是退款时要求额外支付费用的,都是诈骗。

提醒五

严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目前疫情防控处于常态化进行阶段,为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不被病毒侵扰,请各位家长一定要严格遵守政府有关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规定,明晰各项防疫要求,主动配合机构做好防疫工作。

“重要提醒”吁请广大家长一定要理性地看待校外培训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共同巩固落实“双减”政策的工作成果,给您的孩子一个轻松、健康、快乐的暑假。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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