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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以人民调解为切口 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编辑:卢东勃2020-12-10 17:31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陶倩 通讯员 林传源)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19年,龙华街道全年处理各类信访事件达3840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1111宗,矛盾纠纷化解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如何在超大城市人口密集区探索出一条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子来,龙华街道从体制机制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近年来,龙华街道积极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流动调解室、兼职调解员、法律“ATM”等举措,探索超大城市人口密集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为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龙华力量。

成立“流动调解室”,突破距离限制随时随地化解纠纷

龙华街道转变传统观念,克服地理上的障碍,把人民调解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利用“流动调解室”流动便捷的特点,龙华街道把“流动调解室”搭建到了工业园区、商贸服务区、社区小区,让老百姓出门就能听到、看到、感受到,这就极大地缩短了政府服务和群众需求之间的距离,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在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流动调解室”的搭建和运作,现场就给老百姓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课,达到法治所倡导的“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用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的目的。

探索“兼职调解员”,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现行调解体制中,部分当事人对调解员还是存在一定的戒备心理,为打破当事人和调解员心理上的距离,龙华街道吸取传统治理思想,借鉴乡村治理中乡贤主持调解纠纷的做法,从当事人所属的行业、协会、乡会等社会组织中选取品德过硬、威望较高的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起主持矛盾纠纷调解。通过“专业调解员讲法、兼职调解员讲情讲理”的方式,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来分清是非、断明曲直,最终达到有效化解纠纷的目的。在此基础之上,龙华街道进一步扩大兼职调解员队伍,计划从律师、医师、教师、工程师、记者、退伍老兵等人员中选取品德好、威望高的人士加入兼职调解员队伍。同时,龙华街道制定兼职调解员名册,让当事人可以在其中选取自己认可的人来担任兼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注重的是调解实效,只要是品德好、威望高的守法人士,都可以成为龙华街道的兼职调解员,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勾画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同心圆,共同维护辖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推行“调解员挂点楼栋”,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

龙华街道推行“调解员挂点楼栋”,通过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张贴公布在楼栋的大门进出口,让人民调解随处可见、随手可得,最大限度避免老百姓“求助无门”的情况发生。同时,龙华街道还把受理人民调解的二维码张贴在楼栋大门口,群众如果有调解方面的需求,直接扫码就可以申请。如果当事人出门不便,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调解员还可以上门调解,直接在家门口化解纠纷,将“眼前调解员”真正落到实处,有利于居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社区”。

创建“法律ATM”,科技+司法共同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司法所

为了解决工作时间之外老百姓的对人民调解的需求问题,龙华街道借助最新数字科技,打造“法律ATM”。借助数字科技,将包含人民调解在内的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到统一服务终端,为老百姓提供不间断的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永不打烊的司法所”。同时,每一个“法律ATM”都是一个发光发亮的普法宣传阵地,通过“法律ATM”的建设,把法治思想的种子散发到各个角落,既能满足老百姓的公共法律服务需要,又能潜移默化的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

推行法律援助“三室合一”,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有效化解劳资纠纷

为提高调解效率,龙华街道推行人民调解+仲裁确认+法律援助“三室合一”模式。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劳资纠纷,先由派驻劳动部门的律师进行专业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将人民调解协议转变成仲裁调解协议,直接赋予调解协议刚性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派驻劳动办的律师可以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编辑:卢东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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