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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 龙华法院对一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编辑:陶倩2020-10-21 09:26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10月20日讯(记者 胡安坤 通讯员 高林梅 潘佳荣)近日,龙华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楠等八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赵楠等八人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龙华法院查明,为实施犯罪,自2015年开始,被告人赵楠先后成立深圳市前海恒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担保)、深圳前海中格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格控股)、深圳中格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中格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格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格控股集团,被告人陈晚进成立深圳市中格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从事汽车抵押放贷业务,以抵押车辆贷款为诱饵,在放款时通过与客户签订逾期费、违约金、拖车费等均为留空的空白合同,将签订的合同、文书均不交付客户,使客户无法掌握上述收费的具体数额,再留存车辆备用钥匙及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为日后认定客户违约创造条件。放款后随即以GPS安装费、咨询服务费、首期利息等名目要求客户将部分资金转回以虚增债权。之后,上述公司再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或在被害人逾期而不告知被害人的情况下,将被害人车辆开走,并以变卖车辆相要挟索要高额费用。

经查明,被告人赵楠等八人共实施敲诈勒索20单,涉案金额为人民币957381.97元。龙华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楠、许建廷、杨磊等八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恒泰担保、中格控股及旗下子公司的车贷产品为犯罪工具,形成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组成人员固定的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龙华法院法官提醒,一些不法分子披着汽车抵押贷款等民间借贷的外衣行诈骗、敲诈勒索之实,经常以低利息、放贷快、手续简单等为诱饵诱惑人们签订不合理的合同。广大群众在借款时要擦亮眼睛,认准有资质的贷款单位。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阅合同内容,避免掉坑,遇到暴力或“软暴力”催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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