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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疾控中心提醒:高温作业用人单位注意这些

编辑:陶倩2019-09-19 08:37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称为高温作业。其中建筑、露天矿、冶金工业的炼焦、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陶瓷工业的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的锅炉间、印染、纺织等工业是职业中暑的高发行业。

高温可使作业人员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等,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如何正确预防职业中暑,区疾控中心提醒:

1、用人单位应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2、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

3、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例如为高温作业人员配备高温防护服、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

4、清淡饮食,多吃蔬菜水果,适当摄入鱼类肉类,保证充足的营养;保持充足睡眠,有规律地工作和生活,增强免疫力。

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叶千琨 贺小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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