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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让深汕小微企业获得感更强

编辑:刘婷2019-02-12 09:47内容来源:深圳商报

新闻提要

这两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奋力打造中国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首创者、飞地治理模式首创者、飞地农村城市化实践首创者,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鲘门小漠一带旅游业发展迅速。

原标题:减税降费让深汕小微企业获得感更强

深圳商报2019年02月12日讯“感谢中央出台这么好的政策,送来了减税降费的春风,我们公司税负直接下降了40%,今后发展更有信心了。”2月1日,减税降费政策申报首日,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华晖饭店老板陈水金兴奋地对记者说。

这两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奋力打造中国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首创者、飞地治理模式首创者、飞地农村城市化实践首创者,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鲘门小漠一带旅游业发展迅速。华晖饭店位于鲘门高速路口附近,地理位置优越。饭店老板陈水金告诉记者,公司计划重新购进一批新的餐厨设备,进一步优化饭店餐饮服务,但苦于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没有实现。近日,他从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处获悉营改增企业可以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后,眼睛一亮并算了一笔账,“2018年公司7-12月份的销售收入为201万元,缴税金额是10万元。如果公司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后,公司只需缴纳6万元,税款减少4万元,公司的减税规模达40%。2019年饭店的经营情况应该会更好一些,销售收入预计在450万元左右,依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政策红利。”陈水金算完账后欣喜地告诉记者,“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后,公司可以把减下来的税款用于购置新设备,能够进一步改善饭店的经营状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详细地进行了政策宣传辅导后,华晖饭店财务人员在1月31日到合作区税务局前台办理了转登记业务。华晖饭店也成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个享受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红利的纳税人。

记者了解到,同样的减税政策优惠也让鲘门新东饭店有更多的获得感。“新东饭店2018年7-12月份的销售收入是145万元,销项税为8.6万元,进项税为2.07万元。按原政策应缴增值税为6.59万元,而按照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规定,只需缴纳4.54万元,减税2.05万元,税负降低33%以上。”新东饭店财务经理赖碧娟告诉记者,“感谢国家如此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政策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我们的获得感更强了。”

据悉,在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后,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根据深圳市税务局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从政策宣传、底数清查、优化服务等方面着手,采取点对点、面对面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对辖区纳税人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活动,实现了辖区内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全面推进减税政策落地。

“为保证纳税人办税顺畅,已对办税人员开展了全方位培训。同时配齐配强办税人员,设立减税降费导税岗,辅导纳税人准确填写申报表。”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负责人邹剑雄向记者表示,“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是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将不遗余力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助力区域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记者 陈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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