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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同种类枪支零件在家“攒枪”男子获有期徒刑3年

编辑:彭桂红2018-08-09 16:35内容来源:北京晨报

新闻提要


出于对组装枪支的个人喜好,王某先从网上学习攒枪的理论知识,后从淘宝网上多个商家购买了不同种类枪支的零部件,并在家中自行组装成两支枪状物,经鉴定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获悉,鉴于王某制造的枪支并未流入社会,也未使用该枪支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枪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网上购买零件攒枪

今年35岁的王某高中文化。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间,王某在位于朝阳区某产业园区办公室内,先后多次从淘宝网站不同商家购买高压气瓶、瞄准镜、消音器等不同种类枪支零部件,并在通州区家中自行组装成枪状物2支,经鉴定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2017年5月15日,王某被民警查获。后民警分别从王某放置在园区地下物业库房铁皮柜内起获枪支1支、铅弹300发、铅丝10根、气筒1个,并在王某家中等处起获铅弹模具1套以及枪支1支。

据王某供述,因为喜欢组装仿真枪,所以自己购买零件自行组装。其先从网上学习攒枪的理论知识,也就是从网上搜索一些组装枪支的评论和组装枪支的图片,弄明白一把枪都需要什么零部件,然后通过百度搜索到淘宝网的商家链接。

王某称,购买零件之后,他就在家中组装,“两支仿真枪都击发过,我都是在家里对着墙打的。制造这两把枪就是出于爱好。”

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而不是非法制造枪支罪,其持有枪支系出于个人爱好,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或者免与刑事处罚。

法院认定其制造枪支

针对辩护意见,法院对于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法院认为,枪支在我国属于严控物品,绝大多数人接触不到枪支,更谈不上轻易组装枪支。虽然各零部件都不是王某所制造,但是将这些零部件组装成为枪支,包含一定的创造性劳动。

其次,王某所购买的零部件来自多个网络商家,并非购于同一商家的成套散件,更加显示出其相关技能性。再次,王某将其中的“秃鹰”进行改装,由原来使用钢珠改为使用铅弹,解决了钢珠容易从枪膛滑脱的问题,从而也提高了枪支的性能,这也体现出王某行为的技能性。最后,《枪支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制造枪支包括变造枪支和装配枪支的行为。综上,王某的行为属于制造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鉴于王某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其制造的枪支并未流入社会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使用该枪支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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