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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编辑:彭桂红2018-07-12 18:56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将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突出强制性。

7月11日上午,“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新闻发布会现场


深圳新闻网7月11日讯(记者 钟鸿冰)7月11日上午,市人居委召开“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市委市政府将率先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将其列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力争为全国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指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财产险种,也是利用商业保险助力环境保护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备注:保险标的亦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保险保障的对象”)


据介绍,2009年以来,关于投保主体、保费设计、投保模式、风险评估、产品创新等试点基础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与深圳保监局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和创新,以充分实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环境风险防控上的社会管理功能。


市人居委副主任王伟雄介绍,2018年开始,深圳将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突出保险的强制性;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责任限额、保费确定、责任触发、定损理赔等产品内容提出强制要求;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在原有人身、财产、应急和法律费用等基础上,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赔偿范围。


深圳保监局副局长江裕棠在会上介绍,2014年至2017年,深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企业数量累计近千家,占全省承保总量一半以上,占全国承保总量的十分之一强,位于广东省乃至全国前列,累计实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1750余万元,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近20亿元。


据了解,《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2017年底市人居环境委联合深圳保监局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并紧锣密鼓的开展改革启动准备工作。经过6个月努力,从投保主体、保险产品、承保单位、环境风险服务及技术服务保障等方面,建立了系统的制度和清晰的规范标准,具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改革的条件。


王伟雄表示,下一步将动员、组织试点企业投保,力争2018年9月底前试点企业全部按要求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对于不按期、不按要求投保的企业,市人居环境委运用环保信用惩戒、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公开和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投保。同时市人居环境委联合深圳保监局强化保险市场监管及环境风险防控服务第三方评估,维护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市场秩序,提升绿色保险对环境风险防控的服务质量。


江裕棠表示,下一步深圳保监局将密切关注深圳环染强制险的实施情况,大力规范市场,维护好环染险的市场秩序,切实加强保险期间服务管理。对于不遵守报备条款费率,乱打价格战,数据不真实等恶性竞争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建立市场监管的回馈机制,将市场的破坏分子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经纪公司都坚决清出市场。同时着力打造深圳保险业风险防控的服务能力,在环染险方面确定服务规范和标准,形成领先全国技术优势,继续保持深圳保险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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