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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天伏季休渔期正式开始 深圳部分海鲜暂时"下架"

编辑:彭桂红2018-05-02 18:57内容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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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季休渔5月1日开始。图为大鹏渔政海监在海域巡逻检查。深圳商报记者 李博 摄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中午12时,为期108天的伏季休渔期正式开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含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都必须回港休渔。从昨起到8月16日中午12时,整个深圳海域要“休养生息”,部分海鲜可能暂时“下架”。

昨日上午,新区经济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在大鹏渔政大队办证大厅为符合免休条件的渔船颁发“南海免休”旗。记者在南澳办事处南渔社区畲吓小区看到已有部分渔船起吊上岸停放,休渔工作一切准备就绪。大鹏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在海域进行巡逻检查。

大鹏新区海域面积占全市逾四分之一,也是全市在册渔船最多的区。结合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新区通过海洋功能区划调整,未来将不再保留传统渔业养殖区,以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精神启动“减船转产”,对传统渔业进行转型。据新区经济服务局统计,截至3月中旬,全新区已有符合减船转产条件的307艘渔船参与“减船转产”。目前,新区在册渔船近600艘,逾三分之一产能落后的渔船已被“减船转产”。

2018年,新区提前积极做好伏季休渔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为了方便符合“免休”政策的渔船提出申请,积极协调省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让相关渔船可在新区申报“免休”。据悉,新区共有47艘捕捞辅助船(即运输船)申请“免休”,并获得“南海免休”旗。

根据相关规定,异地渔船必须在5月1日上午11点前离开大鹏海域,返回船籍港进行休渔。异地小型渔船获得批准在大鹏海域休渔的,必须自行上岸停放,并做好台风期间防台措施。

大鹏渔政大队执法人员提醒渔船主及渔业从业人员,休渔期间须严格执行“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的规定,严禁渔船偷捕,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严厉处罚。

休渔期间,新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渔政执法队伍将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查处各类违反休渔制度的行为,特别是对个别地方存在的“地拉网”作业将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清理取缔。

同时,采取港口检、海上查等有力措施,从重从严打击电、炸、毒鱼作业、无证捕捞、禁渔区线内违规作业及其它非法捕捞行为。(记者 张妍 通讯员 陈佳荣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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