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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要加班?工资这样算!除夕加班费只能拿双薪

编辑:陶倩2018-02-14 08:44内容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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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要加班?工资这样算

农历初一到初三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给加班职工发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深圳新闻网讯 春节假期即将到来,部分行业员工春节期间要加班,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除夕当天加班的员工加班工资算“三薪”还是“两薪”?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农历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给加班职工发三倍工资的加班费;除夕以及农历初四、初五、初六是休息日,职工在这4天加班了,如果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要给加班职工发两倍工资的加班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这7天中,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也就是2月16日、17日和18日,这3天属于法定节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和初六,也就是2月15日、19日、20日和21日,这4天是调休放假。

用人单位在2月16日、17日和18日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安排补休来冲抵加班工资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必须“补钱”;2月15日、19日、20日和21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也就是说可以“补钱”或者“补休”。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记者 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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