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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一存在多年违建老屋被依法拆除 居民要求赔偿

编辑:卢东勃2017-06-13 10:18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新闻网6月13日讯(记者 卢东勃 通讯员 刘镇涛)近日,有网友“liaoshenbao”在深圳新闻网论坛发帖称其在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居住多年的老屋被强行拆除,事后要求的安置及补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目前,龙华区相关部门正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合理解决。

据了解,该网友名叫廖某某,其反映的被拆除房屋位于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草菇场1巷,存在长达36年之久,据龙华区相关部门调查显示,廖某某承租该地块后自行乱搭建,没有合法建设手续,定性为违法建筑,且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被依法拆除后,新澜社区愿意每月拿出500元,一次性支付3年共计18000元,让廖某某自己到外面租房住,而廖某某认为该补偿不合理,现在又回到被拆除房屋的废墟上搭起一张双层木床上居住。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有关补偿及安置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观澜街道新澜社区为切实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启动消防安全“3323”工程的通知》、《观澜街道办事处“打开生命通道”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在辖区内迅速展开了摸排工作,共排查54宗堵塞消防通道点,并逐一展开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卫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针对拆除廖某某三栋屋村草菇场一巷1至2号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物联合整治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5日下午,新澜社区安防员巡查发现三栋屋村草菇场一巷的建筑物有冒烟情况,立即进行扑灭,经消防民警现场勘察,冒烟原因主要是由枯叶堆积引起的。在冒烟点不到10米处的200平方简易棚房内发现堆放了大量的易燃杂物,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新澜社区按照程序,组织拆除了简易棚房,以消除消防隐患问题。随后,又发现简易棚房旁的建筑物(三栋屋村草菇场一巷1至2号)堵塞了通道,存在严重的堵塞消防通道隐患问题,危及周边居民安全。经查实该建筑物建设用地属社区股份公司,该建筑物系现居住人(李某某)亲属廖某某承租该地块后自行乱搭建,没有合法建设手续,应定性为违法建筑。

为落实“打开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文件要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该建筑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违建人员于2017年3月26日前自行拆除,越期将由相关部门对其建筑拆除。由于住户越期未自行拆除,新澜社区城市管理片区办公室根据要求,于2017年3月28日开展拆除违法建筑联合整治行动,以“打开生命通道”为主线,通过劝解、安抚,给住户作细致思想工作,现场与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工作人员协助住户将建筑物内的物品搬离,住户人员也妥善安置到其亲属家中,建筑物清空后成功拆除,消除了危及周边群众的消防安全隐患。

事后,当事人廖某某家属李某某称无房屋居住,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补偿。新澜工作站拟通过帮扶政策,帮其申请相关补贴,尽力帮助当事人廖某某解决困难,但廖金泉却提出要求按拆迁房屋标准补偿、并补回同等面积的房屋等要求,最后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现廖某某等人又将李某某送至草菇场露天搭棚居住,不愿离开。记者了解到,目前,新澜社区已安排了工作人员对其悉心安抚,并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同时积极与当事人协商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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